为何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人社部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4》显示,到2014年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实际筹资409元。人均财政实际补贴324元,占人均筹资的79.3%,个人缴费为85元,占人均筹资的20.7%。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财政压力过大将造成医保不可持续。人社部相关专家也表示,财政补贴比重过大,一方面是财政无法持续支撑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使得居民医保逐渐丧失社会保险属性变成一种福利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鲁全表示,医疗保险一部分是个人的责任,政府筹资和个人缴费的比例不宜过度失调。不过,社会保险属于第二次分配,提高个人缴 费比例的前提应该在第一次分配时就做到公平,即提高劳动者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在西方一些国家,政府和个人的筹资比达1:1,但也要看到这些国家劳动 者的收入水平较高。”
为何建立统一城乡医保?
中央在“十三五”规划纲要建议中提出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苏海南认为,统一城乡医保,正是为了建立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险体系。
去年以来,我国多地推动异地医保结算工作。苏海南认为,城乡统一后,城市居民和农民在同一制度下,更有利于实现医保异地结算。
此外,鲁全认为,两项制度合并还有一个作用,在于提高了医保的抗风险能力。医保的参保人数越多,风险的分散程度就越大。
医保待遇是否会提高?
根据《意见》要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未来,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将保持在75%左右。同时,《意见》也提出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苏海南认为,医保的钱取之于民也要用之于民,通过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例减轻财政负担使医保更可持续,同时也要在这个基础上让医保待遇不断改善。
与此同时,在医保支付方式上,《意见》也提出,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形成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解读1
看病报销不再分城里人农村人
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意见提出“六统一”的要求: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这意味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不再受身份的限制,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城乡居民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疗保障研究室副主任顾雪非说。
据顾雪非介绍,此前医保制度不统一带来的问题主要在于“三个重复”:同一区域内,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重复建设。实 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只是一方面,还需发挥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多项制度的合 力,切实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降低居民就医负担。
解读2
医疗“服务包”向较高标准看齐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吴光介绍,从目前已经推行“两保合一”的省份来看,基本推行的是“目录就宽不就窄、待遇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这意味着整合后,百姓可享受的基本医疗“服务包”可以向较高的标准看齐,其中包括医保报销的范围扩大和医保用药范围的扩大。
此外,随着整合后基本医保统筹层次的提高,参保居民就医范围也会相应扩大。吴光表示,假设农村居民老王此前在新农合的政策下是县级统筹,整合后提升为市级统筹,那么以前他到市里的医院就医属于异地就医,整合后就不是异地就医了,保障待遇也相应会享受本统筹地区的政策。
“当然,整合城乡基本医保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公平正义,可能并不会带来保障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吴光同时提醒,应当理性看待这一政策的目的和意义。